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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末将至,按照《会计法》规定,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-12月31日。为保证2021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和2022年财务预算工作的顺利进行, 现将有关财务报销截止时间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为确保各部门今年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可以按时报销并支付,2021年年终报账截止时间确定为12月15日,2021年12月15日以后原则上不办理日常业务报销事宜,如遇临时或特殊等财务收支事项,请及时与财务处沟通另行处理。
2、请各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,将该收回的各类款项、该支付的各项费用、该清理的相关票据及财务挂账的借款等抓紧时间办理和落实。2021年开具的发票请尽快在当年办理报销手续。根据历年审计的要求,财务处原则上不受理跨年度的原始凭证,请各部门负责人务必通知本部门教职工及时报销。
3、12月15日以后财务处将进入对账、年终结账、年报编制以及2021年度财务决算等工作。
4、2022年开始报账时间视资金到账情况另行通知。
年终结算事宜纷繁,诸多不便敬请谅解,感谢各位一年来对财务处工作的支持、配合和理解。